經濟日報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公告,新壽在2014年和2015年買入新北三重區土地,決議由自用改成投資用不動產,但表定改建旅館至今又未開發完成且有收益,導致取得素地已超過5年未完成開發,金管會祭出100萬罰鍰。
累計新壽光今年前7月,因為不動產投資,累計挨罰500萬元。
新壽3月因新板傑仕堡挨罰300萬元,7月初因北市中正區土地預定要蓋「豪宅」但中間變更設計,至今未開發完成,這次則因三重區土地要蓋三重水漾傑仕堡的「旅館」,也因未完成開發,後兩者都各挨罰200萬元。
依金管會規定,壽險業取得不動產必須即時利用且有收益,目前最低收益率因為升息而提升到2.47%;之前取得不動產也須依當時規定,計算最低收益率。
若是取得素地,需兩年內完成開發,若來不及者,也要專案申請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