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一年一度租金補貼又來了,今年的受理期間為7月20日至8月28日,台北市預計補貼戶數為6535戶,其他購屋貸款利息補貼645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60戶。其中,租金補貼分為每月3000元及5000元的補貼級別,不過申請租金補貼等於房東需要報租賃所得,租客不妨多管齊下與房東周旋。
房東不給申請租金補貼?租客可多管齊下爭取。(好房資料中心)
今年台北市的租金補貼分為2個等級,包括家庭年所得低於88萬元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2萬2191元,每月補貼5000元;家庭年所得88萬元以上、低於125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所得2萬2191元以上、低於5萬1779元者,每月補貼金額為3000元。
只要沒有自用住宅,並年滿20歲,有配偶、直系親屬設籍於同1戶或單身年滿40歲等,4項條件之一即符合資格。由於要租金補貼租屋契約需要公證,房東也必須申報租賃所得,租客不妨可跟房東試算需繳納稅金,可看租金如何調整,或者以簽長約、降低房東空置期方式,爭取申請租金補貼。
不過,崔媽媽基金會就表示,有租賃所得本來就該繳稅,政府應該落實房屋租賃所得查稅,健全整個租屋市場。租屋業者也說,房東不用繳稅真的省很大,股票投資要繳稅,但為何租賃所得不用?甚至連2%補充保費也省,這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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