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張珈瑄/台北報導
台北巿不動產價值居全台之冠,市府自民國84年起處置被占用巿有房地,議員汪志冰20日發現,截至去年底仍有254筆遭占用,市值推估近40億元,雖有近7成進入司法及催繳補償金階段,但遭欠繳補償金前3名機關合計仍高達1.5億元,她要求市府應訂定明確處理期程。北市財政局回應,會視實際狀況、急迫性和影響程度分級列管和優先專案處理。
依「台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作業要點」規定,管理機關發現遭占用後,應完成實地訪查、確認占用人身分、辦理土地複丈、催收近5年使用補償金;占用人拒不返還者,應循民事訴訟或刑事竊占程序依法處理,必要時請求法院排除占用並支付補償金。

汪志冰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表示,目前遭占房地以北投50筆最多,其次為士林49筆,2行政區合計占全市近4成;若以管理機關統計,前3名分別為財政局112筆、公園處47筆及新工處23筆。
她指出,統計至去年底共254筆房地遭占用,其中16筆尚在蒐集占有人資料、17筆協調處理、11筆專案處理、83筆為支付或催收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97筆進入司法程序及30筆正在拆除;雖然多數占有人已願意繳納使用補償金,但仍遭欠繳前3名機關,分別為衛工處1.1億元、財政局3800萬元、文化局600萬元,共1.5億元。
汪志冰說,其中財政局有4筆列管超過50年、11筆超過30年及9筆超過20年,至今仍處於初步釐清案情或待函催階段;教育局列管占用的31筆,居然有10筆歷時6年還停留在聯繫占用人,效率令人搖頭。
她強調,市有土地屬於市民共同資產,若長期未能有效處理,不僅影響財產權益,更可能衍生公共安全及都市管理問題,應明確建立關鍵性指標KPI加速結案,杜絕無限期列管。
財政局長胡曉嵐回應,被占用不動產會視實際狀況、急迫性和影響程度分級列管和優先專案處理,因為部分案件歷史成因較為複雜、需花時間溝通,部分案件是在清理過程逐步發現,目前已有清理計畫並定期開會逐案檢討,也將結合AI科技協助精準辨識案件。
原文出處 【市值估40億 北市254筆市有房地遭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