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冠諭/桃園報導
桃園5年來累積5498處國土變異點,數量居全國第3,引發議員質疑。市府回應,桃園近年來開發案及公共工程案件持續成長,變異點本就較多,不過經清查實際違規率僅約49.5%,針對違規案件皆會依法查處。
議員朱珍瑤表示,高雄先前被發現美濃大峽谷,桃園市5年來其實也被國土署發現有5498處地方國土明顯異常,經查證後發現違規超過半數,「市府在這些異常地方做了哪些努力?」建議未來公共設施計畫前應該要先評估,避免重蹈其他縣市的覆轍。

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桃園市變異點數雖為全國第3,但查獲違規占比約49.5%僅為全國第10;其中,去年桃園市國土變異點案件數共1670案,經查證無違規案件為963案,約占58%。變異點案件中都市計畫內案件共391案,經查證違規案件共123案,已依都市計畫法裁處73案。
江南志表示,違規樣態多數為堆置土石方、整地及違建,對於違規情形,均依都市計畫法裁處,如發現濫倒廢土、廢棄物等情節重大案件,即啟動聯合通報稽查機制,除處以最高額30萬罰鍰及查扣機具外,拒不改善者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地政局表示,變異點僅表示地表有變遷,包含自然植被變化、農作物耕作變化、合法整地或興建建物等行為,均不屬違規樣態,經確認,桃園實質違規確認率為49.51%,其中違規樣態以新增建物約62%、鋪設水泥地坪約18%及堆置土石方約13%為大宗。
農業局表示,針對內政部國土署通報國土變異點案件,皆與地政局、都發局等單位橫向聯繫合作,積極配合現場稽查。常見農地變異點樣態為興建鐵皮建物、鋪設水泥地坪、違規置放廢棄物或填入砂石塊、磚瓦等,若確認違反農業使用,會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規定,移請相關主管機關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