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全球最低稅負制將在2030年上路,財政部將採兩大因應措施,推動「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上路,以及評估企業最低稅負稅率,在避免課稅權拱手讓人下,是否由目前的12%提高,據法定規定最高可訂在15%,財政部官員強調,OECD立法範本、細節還未出爐,目前僅是審慎評估、研議階段。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日赴立法院針對「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與我國因應之規畫與措施」專題報告。所謂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度,是針對年營收超過7.5億歐元(約新台幣240億元)的跨國企業集團,要求集團成員在各租稅管轄區實質負擔的稅率最低為15%,當一租稅管轄區的成員平均實質稅率低於15%時,原則上由最終母公司其所在的租稅管轄區補足差額稅款。如母公司所在的租稅管轄區沒有實施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則由該集團次一層級的租稅管轄區取得補徵稅款課稅權。
財政部統計,受影響的國內跨國企業有160家、外國跨國企業在台灣的成員259家,共計419家。但是國內受影響的跨國企業與金管會計算的172家上市櫃公司有落差,主要是匯率計算基礎不同所致。
官員表示,OECD立法範本、細節預計月底出爐,有效稅率、實質負擔稅率如何計算,如排除項目、如何執行尚未可知,如何調整最低稅負的徵收率,還要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