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筱蟬/專題報導
許多面向馬路的商家或住宅,為求車輛進出方便,會私自在人行道加設水泥邊坡或鐵板,降低與路面間的高低落差,但鄉親鮮少知道,這樣的行為可能危害行車安全及影響排水系統,且已觸法。
民眾為了車輛出入方便,私自在人行道加設水泥邊坡或鐵板,但已觸法。(記者呂筱蟬/攝影)

中壢市的中華路、環北路車水馬龍,為求安全多半人車分離設有人行道,1樓許多銀行或商家店面,業者為讓民眾購物、洽公方便,多半會讓大家把機車騎上騎樓或門口暫放,車輛來來往往,都從人行紅磚道邊的鐵板及水泥邊坡穿梭,明顯可看見東一塊、西一塊的水泥邊坡,有些還有破洞,小石子遍布。
中壢市公所及中壢警分局常接獲民眾投訴,指這樣的行為已危害到行車安全及排水。市公所工務課長李日強表示,依據「市區道路條例」,市區道路兩旁建築物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地平面,應依照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及配合道路高度建造,不得與鄰接地平面高低不平。
他表示,民眾用水泥隨意私設邊坡,高低不平,有些還太靠近路邊或轉角處,不僅可能危及來往機車或行人碰觸到邊角摔倒,有些還會擋住排水口,大雨一來恐造成排水不及,造成淹水。
縣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民眾為圖方便私設人行道邊坡,依市區道路條例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2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月連續處罰,到完全改善為止。
「我們還是會以勸導為主」,交通大隊坦言,民眾在日常生活中為圖方便,並非有惡意,很多人也確實不知道這樣行為已觸法,到場也是進行宣導並要求拆除改善,「還是不能為了一己之便,讓其他人陷於危險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