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廖庭毅/採訪報導
台北市政府於今(31)日正式發布「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修正案,評定標準中△F5-1歷經去年近一年的討論後完成法制作業,林欽榮副市長表示,未來將依據清楚的獎勵要件,明確訂定基準及額度,他強調,都更推動時,民眾、民間業者最關心的就是容積獎勵,現在把規則都說清楚講明白,是加速都更重要的里程碑。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把容積獎勵算清楚講明白,是加速推動都更的重要里程碑(圖/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都更處解釋,評定標準中△F5-1(考量與鄰近地區建築物之量體、造型、色彩、坐落方位相互調和之建築設計、無障礙設施、都市防災)過去無明確計算標準,以往實際核給額度是由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討論後決議,導致未能精準計算容積獎勵面積,為此北市府此次修正即針對建築設計、無障礙設施、都市防災、智慧建築進行細向評定。
此次修正,也因為有了明確容積獎勵給予的要件,在審議制度上,將一改以往容積獎勵「審議制」為「行政審查制」,採檢核表方式由建築師檢討簽證,送更新處及幹事會審查確認後,交付都更審議會決議。
更新處進一步解釋,本次修正發布之評定標準結合都市規劃思潮、量化技術及本市發展政策,在建築設計方面,處理地面層與建築量體之關係,增添公共設施用地通達性,並設計挑高半戶外公共開放空間,以符合審議原則;無障礙環境方面,顧及行動不便者行的權利與需求,以標章、單項檢討或通用設計指南,建構無障礙環境;都市防災方面,考量我國地震頻繁,要求耐震標準高於法令規定。另因應氣候變遷強降雨,收集貯留雨水,調適災害衝擊;智慧型建築方面,與現有智慧建築評估機制結合或單項檢討項目,延長建物之壽命,節省能源。同時也配合我國電動車發展趨勢,導入充電設備。
整體來說,獎勵容積申請項目多元,至多有法定容積19%可供選擇,得視基地條件彈性選擇不同種類之環境貢獻。林欽榮表示,因為有了明確的容積獎勵給予要件,在審議制度上將一改過去的審議制為行政審查制,由建築師簽證送更新處審查,便送都更審議會決議。
重要的是,明訂標準後,讓申請者對容積獎勵可以預測,項目及額度的明確化,透過檢核表就可以簡單查明,林欽榮說,過去就常有發生推了大半年獎勵還是「0」的窘境,因為不明確,都更推動起來是困難重重,如今公開透明可受公評,在各界可以預測容積獎勵的穩定情況下,不會再發生白忙一場的情形。
而△F5-1評定標準在頒布13年後的今天終於修正實施,林欽榮認為,這一項看似只是行政程序上的變動,實際上是加速都更的重要里程碑,他表示「先跑跑看,但很有信心!」,同時強調,獎勵容積申請項目多元,至多有法定容積19%可以選擇,依據評定標準視其對環境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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