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綜合報導
我國公共自行車普及率大增,自行車事故逐年攀升,審計部指出,目前全國各自行車租借系統對租借者投保類型與額度不一,未充足提供使用者傷害險或第三責任險,保障欠周延。
警政署統計,2011年全國全年自行車事故件數已有4851件,至2016年已攀升至6326件,五年成長幅度達30.41%。2014年11月間,因在新北市一名女大生騎乘UBike下坡過快自摔致死,當時交通部還宣示,未來所有公共自行車都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也將要求騎乘自行車須戴安全帽。
我國公共自行車普及率大增,自行車事故逐年攀升,審計部指出,目前全國各自行車租借系統對租借者投保類型與額度不一,未充足提供使用者傷害險或第三責任險,保障欠周延。 記者許政榆/攝影
審計部近日調查發現,目前地方公共自行車租賃業者投保與使用者相關的保險種類與理賠額度不一,部分公共自行車業者也未依自行車租賃定期化契約規範,揭露相關保險資訊。
審計部舉例,像普及率最高的UBike,雖為使用者投保產品責任險與公共意外險,但卻未註明理賠額度;高雄市的CityBike則僅為使用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也未載明理賠額度。
交通部表示,已函請各地方政府督責所轄公共自行車業者,載明所投保的保險項目與內容。交通部指出,因自行車種類與地區事故風險有異,經與行政院消保處、相關縣市政府討論租賃自行車強制納保議題後,仍決議保險項目與金額,授權地方政府或經營者自行評估強制投保類型,但會要求加強投保資訊揭露。
目前在國內營運的九種公共自行車租借系統,僅自由投放的OBike、在宜蘭縣營運的VBike有為使用者明確投保產品責任險,理賠額度分別為500萬與100萬元;嘉義縣公共自行車為租借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額度則視情形約200至1000萬元間。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英國已推動公共自行車第三責任險,但台灣多半仍僅有公共意外險,民眾騎UBike造成損傷或許可獲理賠,但若撞到人,對被撞者保障不足。據審計部調查,目前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僅嘉義市E-Bike,但也未明訂理賠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