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
交通部今年二月宣布將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要求各級地方政府建置道安人力、執行工作,明列預算專款專用;推動的措施包括交通環境教育宣導、執法、車輛、事故預防、保險、研究發展、專業諮詢等。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昨天表示,草案在收尾階段,預計下會期送立院審查。
陳彥伯表示,草案內容涵蓋工程、執法與教育,一概不偏廢,並扭轉車本觀念,把人本交通環境注入法規DNA,也會釐清交通部、營建署、警政署等組織定位及權責。為求審慎,經運研所蒐集專家學者意見,至少已召開兩次公聽會,由於立法院即將休會,預計下會期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