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勞保失能年金請領資格本周二起放寬,勞工不管是一般傷病或職業傷病導致失能,即使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但失能程度前六級者,經「個別化專業評估」確認工作能力減損達七成,且無法重返職場,可月領失能年金直到過世。新規不溯及既往,十三日起的新申請者才適用。
高齡勞工容易發生職災,未來勞保失能年金不論工作能力與否,將終身給付。(圖/好房資料中心)
勞保局說,失能年金原本須是失能狀態達「終身無工作能力」才能申請,但失能依受損情況分十五級、共兩百廿一項,過去只有其中廿項屬「終身無工作能力」,其餘九成都只能請領失能一次金。
勞保局舉例,日前有一名年約四十五歲的製造業勞工,因職災導致雙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無法返回職場,但失能等級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當時申請失能年金未過。未來類似案例,個別化專業評估會綜合考量身體損傷、未來工作收入能力、職業和年齡,若最後整體工作能力減損達七成,就能請領失能年金。
以上述案例勞保年資廿年、投保薪資三萬三千三百元計算,勞工若因職災失能但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被評定失能等級第六級,原可領廿七個月的一次金、約八十九萬九千一百元;未來若被評定工作能力減損達七成,可月領一○三二三元失能年金,等於領七年又四個月就能領逾原本的一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