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農地上興建的不同建築,依使用情形不同,而有不同房屋稅規範,若是家人居住的農舍,或是近年常見的農地民宿等使用形態,就屬於房屋稅的課徵範圍;而農、牧業所使用的房屋包括雞舍、溫室、設備機房等,則可以免徵房屋稅。
官員表示,許多民眾不熟悉農地上的建築,是否屬於房屋稅課稅範圍,這個問題在《房屋稅條例》第15條當中有明確規範,許多農家所需要的建築,包括專供飼養禽畜的房舍、培植農產品的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的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這八種農業使用房屋,皆屬於免徵房屋稅的範圍。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農、牧業所使用的房屋包括雞舍、溫室、設備機房等,可以免徵房屋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然而不屬於以上類型的農地房屋,就屬於房屋稅的應稅建築,其他類型農舍,就要依照使用情形課稅,各地訂有不同的稅率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