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今公布抽測10件市售空氣清淨機結果,臭氧檢測全符合規定,有4件標示不合格,另有1件在不同通路的廣告宣稱不一致,已移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消保處也首度依據公布不久的國家標準CNS16098檢測,發現在CASR(潔淨空氣提供率)上,知名D牌要價不斐,表現度卻墊底。
經濟部去年8月才公布國家標準CNS16098「家用和類似用途空氣清淨機-性能量測法」,「空氣清淨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則從10月起生效,因此,這也是消保處首度依據該標準檢視市售空氣清淨機。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公布抽測10件市售空氣清淨機結果。記者葉冠妤/攝影
消保處在今年5月至實體店面及網路商店抽測10件市售空氣清淨機。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指出,品質安全檢測部分,臭氧濃度10件全部合格;標示查核部分,則有4件違反商品標示法或商品檢驗法,違規事項包括未依標示商品規格、未標示製造商或委製商名稱、未在商品本體、外箱或說明書標示限用物質含有標示聲明書,以及標示電壓與原登錄不符,均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
值得注意的是,在效能檢驗部分,依據的是國家標準CNS16098分進行CASR、能源效率、待機功率檢測。
王德明表示,CASR的檢測方式,是在空間為高度約2.45m、內部容積約為28-30m3、溫度23∘C±3∘C及相對溼度為45%±5%之實驗室進行,上限值是12.8cmm,數值越高,代表在潔淨空氣提供率上表現越好。抽檢的10件空氣清淨機中,最多的是7.37cmm,最低的只有2.28cmm。
能源效率部分,雖不涉及違規,但仍有3件未達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值;待機功率未達節能標章待機功率基金值也有2件。王德明說,雖然沒有強制規範業者一定要加入節能標章,但符合標準與否攸關耗電問題,因此仍鼓勵消費者選購有節能標章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