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邵心杰/綜合報導
49歲邱姓男子7年多前騎機車,經警攔檢後酒測超標,遭台南市府交通局裁處9萬元,連同滯欠2年全民健保費,合計滯欠近10萬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調查,邱男雖有4萬多元保險解約金可供執行,但得知其經濟不佳,今天赴邱男工地協助辦理分期,並匯款繳納第一期分期款5千元。
台南分署表示,收案後曾扣押邱男的保險金債權,因給付條件不符,無法扣得款項,惟經調查如辦理解約,則有4萬多元的解約金可供執行。因此,執行人員在函請保險公司強制解約前,先通知他表示意見。

邱男表示,因父親癌症末期,由他一人照顧,目前在工地做粗工,經濟狀況不佳,保險金是有事故發生時,能有個基本保障,請求不要執行解約金,願意辦理分期。他說,在東區工地工作,有工作就要把握,請假恐怕要扣薪水。
因此,執行人員體恤其經濟弱勢,今天親赴邱男工地現場旁,在戶外製作詢問筆錄,協助他書寫分期筆錄,並匯款繳納第一期分期款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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