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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院就理賠? 癌友團體:醫療保單嚴重落後15年

#癌症 #理財 #居家 #住院理賠 #醫療保單
聯合報記者沈能元/綜合報導
 
醫療科技發展快速,用於癌症治療的標靶藥物等,現可在門診直接口服或注射,不必住院,但部分商業保險對於未住院治療的標靶藥物沒有理賠,造成病患重大的醫療負擔。國民黨立院黨團今舉行記者會表示,商業保險無法理賠未住院的癌症治療,顯然保單設計沒有與時俱,相關條款有必要檢討,要求金管會與衛福部三個月內研議解決方案。
 
「預估現行醫療保單已落後醫療科技10至15年,必須改變。」癌症希望基金會副執行長嚴必文說,現行醫療保單可能在20年前設計,那時沒有標靶、免疫、質子等治療,而當時癌症病人進行化療後,多須住院觀察2至3天,確保治療後沒有大礙就能出院,但目前許多癌症藥物可以口服、副作用少,而不需住院,可見保單條款已不合時宜。
癌症病友不住院治療無法獲得保險理賠,癌友團體表示,醫療保單已嚴重落後醫療科技達15年。聯合報資料照片
癌症病友不住院治療無法獲得保險理賠,癌友團體表示,醫療保單已嚴重落後醫療科技達15年。聯合報資料照片
嚴必文表示,其實金管會早在民國99年已察覺此狀況,並正式函文載明「為減少醫療資源耗用,及避免因醫療科技進步衍生理賠爭議」,要保險公司「從寬認定高度替代性醫療」,獲得保險公司正面回應,公私力協作解決門診手術理賠問題。
 
嚴必文說,隨著醫療科技進步,高度替代性醫療因應而生,針對不需住院的癌症治療如何理賠,金管會應該與保險公司應正視開會討論,擬定標準的轉換方式,如住院化療、門診化療、標靶治療等理賠金額原則。而不是怪罪「民眾不會買保單」、「民眾買錯了」、「保單原本設計就是如此」等藉口。
 
嚴必文指出,每年都有癌症病友面臨商業保險理賠問題,走向評議中心、法院,反而耗費更多的人力、精力,也不是有吵的孩子就有糖吃,而是應該要有標準的理賠模式,健保署、金管會、保險公司應共同開會研議高度替代性醫療的範圍、項目及如何理賠。但目前尚未接獲健保署邀請,呼籲應盡快舉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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