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宗祐/嘉義報導
嘉義縣葉姓女子將中獎1千元統一發票放在社群軟體IG上與朋友分享,沒想到被好友王女把中獎發票照片掃瞄進入自己的統一發票對獎程式,涉嫌冒領獎金得逞;案經葉女持發票領獎才知獎金已被領走,國稅局報請檢方偵辦,王女坦承不諱,並將獎金1千元還給葉女,檢方以緩起訴處分,另裁罰3千元罰金。
王女與葉女為好朋友,今年2月間葉女喜孜孜地將統一發票中獎1千元訊息PO在社群軟體INSTAGRAM上,還附上中獎發票照片,王女得知後涉嫌利用掃描中獎發票照片方式,傳入財政部開發的統一發票兌獎APP的辨識系統,誤認王女為發票持有人進行兌獎,並將獎金1千元匯入王女銀行帳戶內。
案經葉女持實體中獎發票兌獎時,發現獎金已被領走,國稅局確認情形後,查出王女涉嫌詐領獎金,將相關資料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訊後,認為被告坦承犯行,態度尚稱良好,主動將獎金還給葉女,其犯罪行為尚屬輕微,經過這次事件該有所警愓,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並向公庫支付3千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