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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修法 禁補教以假名上課

#政策 #補習班 #洪慈庸 #時代力量 #林奕含 #假名

記者劉宛琳、吳佩旻/台北報導

女作家輕生事件,引發外界對補教業諸多討論。因補習班老師多以假名教學,父母無法查其過去紀錄、經歷,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提案修法,要求補習班負責人及其教職員工未來均「須以真實姓名執行業務」,不得使用假名上課教學,否則將面臨停止招生或撤銷立案等處罰。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提案修法,要求補習班負責人及其教職員工未來均「須以真實姓名執行業務」。(圖/聯合新聞網)

對於立委力促補教師「實名制」,教育部說,未來除加強落實補習班定型化契約,讓學生得知授課教師的真實姓名外,也將擴充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系統功能,納入補教狼師名單,預計最晚半年內建置完成。

洪慈庸表示,長期以來許多老師至補習班非法兼職授課、以假名招生的亂象叢生,當出現不適任教師時,多半尋求私了,「老師只要易地更名,又可重操舊業」;再者,過去也不乏學生家長反映資訊落差,因為使用假名,家長對於老師的過去查無可查。 因此,她提案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增訂短期補習班負責人與教職員工應以真實姓名執行業務,包括授課、廣告及招生在內,若業者放任教師使用假名,依第廿五條規定,處以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招生或撤銷立案。

另外,若補習班出現不適任教師而未依規定通報,則直接撤銷立案,加強補教業通報責任。 洪慈庸強調,此次修法只是補強基本的防護機制,最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要回到整個社會的性平教育落實,才能真正杜絕憾事重演。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副司長顏寶月說,近期將召集補教業者以及地方政府開會討論,針對實際推行的可行性,以及是否須修法等進一步研議。

顏寶月說,補習班在立案時,負責人及教職人員須向所屬地方政府陳報個資,包含真實姓名、學經歷、身分證,以及有無犯罪紀錄等。

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也說,各縣市在受理立案時,可查詢補習班的負責人及教職員工是否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未來將在「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的通報系統」中,增加補教業不適任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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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吳佩旻/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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