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在都市發展過程中,常會出現一種情況,有些道路早已開闢、也長期供民眾通行,但土地其實仍屬於私人所有,形成所謂「已開闢未徵收」的狀況。對地主來說,土地雖然被當作道路使用多年,卻難以自由買賣或利用,長期下來也成為一項產權問題。對此,新北市政府近日啟動2026年度既成道路私有土地處理計畫,持續透過競購方式取得土地,希望逐步解決都市道路長年未完成徵收的問題。
新北市政府表示,今年「新北市境內已開闢未徵收之都市計畫道路及非都市計畫區交通用地處理計畫」已開始受理申請,期限到8月31日止。市府今年仍編列相關預算推動計畫,並在既有制度下調整補償機制,希望讓長期持有這類土地的地主,在處理產權時能獲得較合理的補償。

持有越久補償條件越佳 繼承贈與也可合併年限
工務局指出,過去有些私人土地因為符合公用地役關係,長期提供不特定民眾通行,隨著都市發展逐步被劃為都市計畫道路或交通用地,但土地並未完成徵收,因此出現「道路已存在、土地仍屬私人」的情況。新北市自2017年起推動專案處理計畫,透過競購方式取得相關土地,目前累計已取得超過9,000平方公尺。
新工處說明,今年補償機制主要依土地持有年限區分條件,分為「持有未滿10年」與「持有10年以上」兩個級距,持有時間越長,補償條件相對較好。另外,在持有年限認定上也增加彈性,除了以土地登記日期計算外,如果是透過繼承、配偶贈與或二親等內親屬贈與取得,只要能提出相關證明,持有年限也可以合併計算。
市府補充,申請土地須為都市計畫道路或非都市計畫區交通用地,且目前已供不特定民眾通行。本計畫以單筆地號持分為申請單位,不需要整條道路一起申請,讓持分結構較複雜的土地所有權人,也能各自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