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廖素慧/嘉市報導】嘉義市政府擬調漲公共工程建築物拆遷補償費單價15%,修訂《嘉義市興辦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草案,將提送市議會5月2日開始的定期大會審議,若審議通過,鐵路高架化工程沿線徵收的土地可望適用。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表示,2003年公布實施的《嘉義市興辦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2007年修正補償標準後適用至今,12年來因物價波動、規範不完備,湖子內區段徵收等大規模開發案,無法獲得補償或救濟,經委託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協助,修正自治條例草案,經市府市務會議提案通過,將於5月定期大會提送市議會審議。
鐵路高架化沿線的北興街周邊台鐵承租戶,面臨拆遷補償問題。(廖素慧攝)
修正重點包括提高建築改良物補償單價及增加補償項目、增訂合法建築物外的建築物救濟金比例、放寬違建物存在時間點與救濟金發放、提高搬遷獎勵金。工務處副處長黃振鋒說,修正草案訂出違建物救濟金的落日條款,即2010年1月1日以後的違建物不再發放救濟金,放寬1982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的違建物,發放部分救濟金,另外,補償單價標準納入12年來物價指數參考及預估物價波動,調整約15%。
黃振鋒說,修正草案若獲市議會審議通過實施,鐵路高架化工程的沿線拆遷戶可望最先適用。交通處表示,鐵高沿線用地徵收補償金第1期臨時軌用地有18人,估算包括建物及農產等補償金約2000萬元,若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審議,則補差額,此外,有17戶台鐵承租戶不知道要被拆遷,交通部鐵道局於今(30)日上午10時在文化中心辦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