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日公布國內新增7例新冠肺炎病例,均為境外移入,同時,為了加強防疫力道,也宣布本來規定違反居家檢疫規定2次才送集中檢疫,將改為違規1次就集中檢疫。
今日所新增案例為3男4女,居住區域為北部4人、南部3人,年齡20多歲至70多歲,入境日介於3月19日至30日,發病日介於2月29日至3月27日,發病前活動國家為美國6人、英國1人。
4月1日台灣新增7起新冠肺炎確診案例。圖/取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直播畫面
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個案中,案325及329於2月6日至3月30日與另1名友人至美國自助旅遊,案325於3月23日出現嗅覺喪失情形,案329則於3月24日出現味覺及嗅覺喪失、有痰等症狀,2人返國入境時主動聲明有症狀,由機場檢疫人員採檢通報,於今日確診,為國外旅遊群聚感染;2名確診個案的另1名同行友人無疑似症狀,居家隔離中。其餘5名境外移入病例為獨立個案。
目前全台累計329例確診,分別為283例境外移入及46例本土病例。確診個案中5人死亡,45人解除隔離,其餘持續住院隔離中。
對於近來頻傳居家檢疫人員違反規定,指揮中心指出,原規定居家隔離首次擅離應併同執行強制安置,居家檢疫者再次擅離者,應加重處以罰鍰,併同執行強制安置。但由於近期已有多名居家檢疫者確診感染,顯示其有相當程度之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刻修訂裁罰基準,對於居家檢疫者首次擅離時即應執行強制安置,且不得領取防疫補償外,亦將對其加徵必要之費用。
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隔離者有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居家檢疫者於入境時未詳實填寫資料,可處1萬至15萬元罰鍰,如有擅自外出、未配合主管機關開立的檢疫通知書所載自機場返家規定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截至目前,地方政府已開罰318人,罰鍰金額達2714萬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