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
六月汛期,蘭陽溪畔疏濬後一車車的土石,載往鄰近砂石場,最後進入混凝土預拌廠再進入工地。近兩年,國內公共工程流標,主管機關大多將原因指向缺工、缺料與原物料上漲,聯合報團隊從物料上、中、下游直擊現場,砂石、飛灰在政府從「競價標售」改為「固定價格讓售」之下,減少哄抬空間,價格已有抑制,外籍移工也已大幅放寬。但為何公共工程依舊在流標?
工程流標 合約內容不合理
公共工程攸關民眾交通、遊憩、便利與安全,若一再流標不僅耗費公帑,更影響國人權益。行政院工程會統計,去年全台工程類採購案,有三萬八三七件在兩次招標內決標;超過兩次以上的件數為3372件,其中有516件超過五次以上。等於有九成順利招標,但本報調查發現,剩下一成流標案中,多數是問題是來自合約規定不合理,甚至將設計、機關責任,轉嫁承包廠商。
蘭陽溪河段工程疏濬後的砂石,載往砂石場碎解、進入水泥預拌廠後,成為國內大小工程重要原物料,漲幅動輒影響房價、物價。記者余承翰/攝影
從砂石場轉往台灣南部,由中央機關負責的一項公共建設,地方引頸期盼,卻從去年招標以來流標16次。該機關對外宣稱,流標是因遭逢營建物料上漲與缺工;即使預算不斷上調,超過卅多億,工期也再度延長,仍無法吸引廠商。
指定品牌 遊走採購法邊緣
不過,實際調閱該機關開出的「契約書圖」,要求廠商使用主要材料,必須優先考量機關提出的品牌,若要採用「更優」的品牌,須經雙方協議擇定。行政院工程會官員檢視後直言,雖名為「參考廠牌」,實際上有很強的約束性,該協議已遊走採購法邊緣,廠商自然不願承接。
另一起位在中部,由地方政府推動的道路拓寬工程,同樣追加預算到卅多億仍四度流標。規畫顧問公司指出,流標是因工程難度高、又遇上原料上漲潮。
但翻開合約,根本已直接刪除物價調整條款,同時刪除可歸責於機關或監造單位等條款。
該合約讓官員直搖頭,「這完全是獨厚甲方(該機關)的條款」,甚至額外夾帶「非工程需求」,要求廠商派助理到機關工作、提供電腦還無加價,等於要廠商做額外項目,又增加廠商負擔。
設計圖僅供參考 規避責任
位在同一縣市的一項改造工程,設計圖甚至直接寫上「僅供參考」,形同原設計者不必負責。
工程會統計,類似這樣契約不合理者,在流標案中占比高達八成九,其餘則是未按實際需要編列預算、工期,以及案量過度集中。這都會使廠商觀望不願投標,當機關未對症下藥時,即使持續加碼、仍會持續流標。
政府機關太依賴顧問公司
為此,工程會近來發函各部會,提醒招標各階段應注意重點。工程會主委吳澤成也下最後通牒,吳澤成分析,近年政府機關太過依賴顧問公司,顧問、設計公司又對施工現場愈來愈生疏,導致合約互抄卻難以複查。發函是先道德勸說,若下一步仍未見好轉,「該處分就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