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陳素霞主任表示,民國71年8月12日內政部訂定「建物測量辦法」後,「陽台」才可以辦理測繪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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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素霞補充,所以如果民眾的房子超過40年,手上的建物權狀沒有標示陽台,但家裡實際上卻有陽台,房子的所有權人即可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影印「竣工平面圖及位置配置圖」,收到圖後檢查圖上自己的建物上是否有「陽台」字樣,若有,即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陽台補登,若無,則可在工務局申請加註「陽台」字樣後,再至地政事務所申請陽台補登;但如無法加註「陽台」字樣,則無法辦理陽台補登。
陳素霞進一步表示,在新北市境內,如果民眾房子的其他垂直投影樓層住戶已完成「陽台補登」,除了頂樓及1樓外,均可援用該戶的資料來地政事務所辦理「陽台補登」,不用再跑去工務局申請竣工平面圖及加註「陽台」字樣,減少民眾往返奔波的時間,大大加速了陽台補登的效率。
另統計中、永和區已登記建物超過40年且無陽台登記約有5萬筆,民眾可依前述說明,檢視權狀有無登記陽台後,依程序自行申辦陽台補登,或向新北市合法地政士事務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