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曾健祐/台中報導
台中黃姓男子在社區擔任保全,明知工作應維護社區安全,他卻趁1名夜歸女住戶凌晨回家時尾隨在後,還猛拉到監視器死角朝她強吻、襲胸,女子嚇到尖叫報警,黃落網後全部坦承,但女子堅決不願意和解,法院審酌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男擔任西屯區某社區保全,2013年3月7日間社區女住戶凌晨2點多回家,黃見對方隻身一人走到電梯口前,他竟強行拉住女子往監視器死角,並抱住、強吻對方,還伸鹹豬手亂摸她肚子、胸部等部位猥褻。
女子遇害到嚇到立刻報案,警方隨即循線逮到黃男,檢方根據雙方證詞、監視器畫面等,認定黃犯嫌重大,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審理時,黃男均坦承不諱,被害女子也指證歷歷,社區監視器也拍下作案前後畫面,法院認為,黃先強抱女子後又親吻嘴巴、撫摸胸部及腹部,行為時序緊接相連,應論為一罪。
法院審酌,黃男為滿足性慾,違反女住戶意願強行抱住她親吻、摸胸猥褻,缺乏對他人性自主尊重,造成女子身心嚴重受創。
法院考量,黃男犯後坦承,積極表示願意和女子和解、賠償,但因對方無意願無法成立,審酌黃目前擔任保全及其月收入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