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天氣熱,彰化市民歐全發的住宅用電量不增反減,主動通知台電檢查,卻被當作竊電賊移送偵辦,歐全發不服,拒繳1萬1831元罰款,寧願花費12萬元興訟,最後打贏官司洗刷冤曲。
歐全發指著已被拆下帶走的電錶照片,強調電錶完整,內部齒輪卡住,他根本不知道,台電卻控告他竊電。(記者簡慧珍/攝影)
歐全發昨天透過民進黨提名彰化縣長參選人魏明谷,要求台電應找專責機關檢查,不能以目視法判定用戶竊電。
台電彰化區營業處副處長洪龍良表示,歐全發電錶已經遭到破壞,台電人員按照電業法直接判定有竊電行為,並沒有違法行事。
歐全發說,他家夏季用電每期電費約2300元,101年9月電費收據顯示700多元,他主動通知台電,台電檢查後,卻以封印鉛塊、銅線被拆、擅自彎曲齒輪,致使電錶計量失準為由,當場判定他竊電,應繳交罰款1萬1831元,否則移送偵辦。
「沒偷就是沒偷。」歐全發拒繳,被台電移送,檢方以竊盜罪嫌起訴,他驚覺事態嚴重,加上兒子被指指點點「你爸爸是小偷」,決定聘請律師討公道。
經財團法人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所勘察,歐全發住宅的電錶未經過人為破壞,齒輪彎曲卡住的原因不明,彰化地方法院判歐無罪。
歐全發表示,全台不知有多少用電戶被誣指竊電,自認倒楣繳交一、兩萬元息事寧人,他認為台電執法手段法很不應該,決定再花錢打官司告台電誣告遏止台電的老大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