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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躁進不盲從 守住老本免住套房

#理財 #租售 #投資

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民眾買房不論投資或是置產,多數經驗不足,一股熱忱容易像奔進危險叢林的小紅帽,若不慎遇上居心叵測的賣方大野狼,很可能一個荷包被剝多層皮。房市常見幾種狡詐陷阱,民眾務必多做功課,揀選有品牌的仲介經紀人,看上喜歡的房子切忌躁進,否則輕則受氣,重則「財屋兩失」。

 

 

許多民眾冀望用錢滾錢,投資「看得到用得著」的房地產便成近年投資顯學。不過可別自認有錢就能當投資客,購買房地產應善用實價登錄了解實際行情,勤做功課掌握市況,避免盲從「口耳相傳」的投資熱潮,否則賺錢不成反賠了老本。

 


新北市淡水區、桃園縣青埔因是推案熱區,「搶紅單」時有所聞。不過紅單僅是購屋預約單,買紅單等同買預約順位;部分代銷業者會藉此營造熱銷假象,投資客則以買賣紅單賺價差。

 

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張欣民表示,以桃園青埔為例,因有高鐵特定區及捷運機場線話題,民眾多認為有增值空間,相中買紅單轉手即可賺價差就出手,因此多因「預期房價會漲」的心態墊高房價。但若熱銷僅是業者營造假象,實際房價並未拉抬,買方即無利可圖。

 

 

「團結就是力量」近年也被應用在投資房地產,不少民眾身無大錢,乾脆團購買屋。另因預售屋只要先付自備款,前期付款壓力較小,且賣的是未來價格,容易成為揪團購屋投資標的。專家指出,揪團成員最好有互信基礎,且具一定知識,並談妥利益或虧損分配,才不會買屋不成、仁義不在。

 

1人買房較難湊足自備款,且若名下有房產,投資第2屋還可能遭課奢侈稅。張欣民表示,坊間盛行的「揪團買房」由數人集資,採名下無房產的團員登記買房,達到花小錢、分攤成本與風險,帶頭的投資客不會被查稅,房屋增值後,皆可享受獲利。

 

須注意,集資買房若由投資客帶領團員,彼此不相識,恐有團員捲款潛逃疑慮。屆時即便訴諸法律,因房屋僅登記1人名下,其他人也難主張產權。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表示,集資買房時,團員間務必簽具白紙黑字契約或簽信託合約,並註明彼此權利義務、金錢分配,遇糾紛才不會口說無憑。

 

張欣民並提醒,投資客多是挑房價起漲前進場,但若下錯注,房價表現不如預期,轉手賣出後扣掉其他相關費用,可能所剩無幾、甚至虧損。

 

 

熱門商圈店面身價不凡,更是投資客「兵家必爭之地」,只要地點佳,資產增值皆相當樂觀。不過曾有黑心投資客為銷售帶租約店面,向買方假報高租金、營造高報酬率,引君入甕。

 

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指出,屋主可能以假租金回推出比實際行情更高的賣價,給民眾「錢景可期」的誤判。他表示,租金也有實價登錄資料可參考,民眾可查詢周邊同質物件房價、租金,避免成為冤大頭。

 

 

辛苦攢錢買房子,若遇上假屋主真詐財的陷阱,可就賠了夫人又折兵。由於買房程序繁瑣,從看屋到交屋充滿細節,對於首次購屋的民眾更應慎選具品牌的仲介、代書,並作履約保證,以免血本無歸。

 

台北、新竹等地都曾發生過有心人士冒用屋主身分,委託仲介洽談賣屋事宜並騙取定金。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市場上假賣方、假房東等情事不時發生,假賣方可能趁屋主長期空置房屋時趁虛而入,偽造假權狀賣屋後,拿到買方定金便人間蒸發;假房東同樣偽造相關證明出售不屬個人的資產。

 

徐佳馨指出,一般民眾很難發現房屋產權等文件是偽造的,委託具有信譽的品牌房仲經紀業者,是以專業避免詐騙的對策。當房屋買賣發生糾紛時,大品牌房仲除具專業知識、法務能力,也多半維護自身商譽,在仲介買賣屋過程中有一定的標準作業程序與稽核制度,也有不少業者提供履約保證。

 

履約保證係在房屋交易完成前,買方所支付的交易金額匯入指定戶頭,直到雙方皆簽訂契約條件、正式完成買賣後,該戶頭才會將價金轉給賣方;如此可避免買方付錢、賣方卻不交屋,或是屋主賣了房子卻拿不到錢的窘境。

 

 

房仲為買賣方溝通的橋樑,功能在協調雙方可接受的成交價,並於成交後收取服務費作為報酬。部分不肖黑心房仲,可能利用雙方資訊不對等,或者刻意混淆價格,向買方高報價格、向賣方低報成交價,從中賺取不當利得。

 

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表示,因為簽約前,買方賣方多不會見面,交易過程與細節均交由仲介處理,這其間可能隱藏操作空間。仲介可能中間多轉一手,或直接向雙方報不同價錢賺取價差。他提醒,這種居中牟利的情形在景氣好時最易發生,民眾須注意名不見經傳的單家品牌或加盟店,業者素質可能良莠不齊。

 

東森房屋不動產趨勢中心副總經理黃淑苓指出,現階段買賣契約書皆必須註明價格,且有品牌的經紀業者為保商譽也不敢亂來,只要民眾在交易過程中確實留意斡旋單、買賣合約,便可避免這類情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仲介,僅能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收取報酬,現行制度為雙方服務費加總不得超過6%
◎實務上,房仲對交易雙方收取服務費,以買方2%、賣方4%為上限,民眾可在此範圍內與仲介議定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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