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 陳志賢/台北報導
新店廚餘桶女嬰屍案,法醫研究所鑑定時,曾將女嬰肺臟等臟器組織放入水中觀察,發現肺臟浮在水上,初判女嬰為活胎,為產後死亡,不排除是被丟棄後死亡。北檢將待正式報案出爐後,對新加坡籍王男、郭女這對情侶依生母殺嬰罪或殺人等罪追訴,並且不排除向星國啟動司法互助調查。
2月26日,新北市新店區環保公司員工處理廚餘時,發現1具仍附有胎盤臍帶的女嬰屍體,警方查出,星國情侶來台在2月19日搭機來台,投宿北市武昌街旅館,26日清晨,由王將裝有嬰屍的塑膠袋丟入垃圾桶,由環保公司運走。
先前環保公司工作人員26日在回收場內進行廚餘回收作業,在塑膠袋內驚見附有胎盤、臍帶的女嬰屍體,警方封鎖現場調查。(葉書宏攝)
2人返回星國並否認懷孕、棄嬰。但警方比對房內採集的血跡與女嬰DNA相符,本月5日解剖女嬰屍體。據悉,法醫曾將女嬰肺臟、腎臟等器官,置於水中觀察,依序拍照存證,發現肺臟一度浮起,顯示肺泡已吸入空氣,推測女嬰出生後曾獨立呼吸,為求慎重,另採肺臟等臟器切片,釐清肺臟有無因呼吸擴張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