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國內12月27日無新增COVID-19本土個案,不過新增16例境外移入確定病例;另確診個案中無新增死亡。另外,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全國二級警戒將繼續延長至明(2022)年1月10日。
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16例境外移入個案,為12例男性、4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60多歲,分別自美國(8例,案17027-案17028、案17031、案17033-案17037)、越南(案17029)、匈牙利(案17030)、哈薩克(案17032)、菲律賓(案17038)、韓國(案17039)、英國(案17040)、德國(案17041)及印尼(案17042)入境,入境日介於今(2021)年12月12日至12月26日。
因應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相關單位溝通及評估後,陳時中宣布,自今年12月28日至明(2022)年1月1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此外,歲末年終將近,也請民眾配合歲末/跨年大型活動防疫準備注意事項。
因應近期COVID-19全球疫情升溫,自2022年1月4日零時起(啟程日),旅客搭機前應檢附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調整為「2日內」報告,報告起計日由原「報告日」改以「採檢日」為基準,並以啟程地表定航班時間(不含搭機當日)往前推2個「日曆日」計算。
陳時中說明,旅客所持「2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請符合下列規範:
1. 以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為原則。
2. 該報告可為紙本(正本/影本)或電子報告書形式。
3. 需採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且應可審核登機者之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疾病名稱、採檢日及報告日、核酸檢驗方法(包括PCR、Real-Time PCR及RT-PCR等)及判讀結果等。
4. 血清免疫學檢驗抗原或抗體,非屬核酸檢測,未符合本措施規範之條件。
對於違反前述規定之旅客,抵臺時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規定及衛生福利部公告裁罰基準,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