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力勉/台東報導
美麗灣渡假村在業者準備交付仲裁後,台東縣府要面對天價買回的說法甚囂塵上,台東縣議員江堅壽強調,美麗灣應該再次啟動環評,如果縣府被判決要花12億買回,請縣府發動捐款,其中環團更要具名捐款,共同負擔買回的費用。
圖為美麗灣渡假村入口。(維基)
台東縣議會定期會上周開議,縣長黃健庭在施政總報告談到美麗灣的問題時表示,業者已經向縣府表明沒有經營意願,全案可能交付仲裁,美麗灣案與焚化廠案件類似,都是縣府委託業者開發,焚化廠仲裁後由縣府以19.6億買回,未來美麗灣案的判決可能與焚化廠一樣。
台東縣議會7日舉辦縣府各單位工作檢討議程,江堅壽在質詢中表示,美麗灣所在的莿桐部落在業者開始開發後,從原本的死氣沉沉變得有朝氣,如今業者退出部落氣氛哀傷,卻沒人關心。
他不滿的表示,美麗灣的環評按照法令、程序進行,為何法院會判決無效、撤銷環評?縣府應該向環保署詢問,為何環評會被撤銷,這分明是左手打右手,這是什麼政府?不僅扼殺企業,也扼殺台東發展的前景。
他說,美麗灣有合法的建照、使用執照,為了長遠之計,縣府應該要勇敢重啟環評。如果仲裁結果判決縣府要買回美麗灣,縣府財政困頓,應該要發動捐款,請民眾共同捐輸買回美麗灣,並請環保團體具名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