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有關媒體報導「廢棄物清運成本暴增5倍衝擊建材市場萎縮民間團體呼籲政府加設臨時收容場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澄清,建築拆除或室內裝修工程產出混合物,依廢棄物清理法視為廢棄物,不歸屬營建剩餘土石方,更不是土資場收容範圍。
國土署指出,裝修廢棄物必須先運至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廠,或營建廢棄物處理廠進行妥善分類後,才能循環再利用。為使國內建築物拆除後的材料能建立一套完整循環體系,內政部會與環境部發揮跨部會合作力量共同努力。

目前環境部訂有「海事工程磚石填料處理技術指引與品質管理規範」,使磁磚或瓷器黏附於混凝土塊,只要符合規範,就可依「臺北港收容非公共工程土石方作業規定」作為商港港區填築用料,後續環境部也會協調臺灣港務公司,針對未來其他商港填海造陸計畫,將比照臺北港模式辦理。
國土署說明,過去因營建剩餘土石方與廢棄物管理強度不一,廢棄物常冒充營建剩餘土石方進行流向申報,再有不肖的土資場未經分類處理即直接進行轉運,讓廢棄物四處流竄及棄置、嚴重破壞國土環境,內政部、法務部與環境部過去2年間,已攜手查緝到案2,189人、查扣不法所得11億餘元。
後續內政部與環境部將執行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並在行政院跨部會協助擴增去化管道下,讓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廢棄物回歸正常合法管道進行處理及再利用,更能促進工程循環經濟及兼顧環境永續,確保政策推動平穩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