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將明年稅改目標指向綜所稅,將送減稅大禮,進行扣除額整合工程,擬擴大綜所稅扣除額項目,並重新分配減稅利益,建立訂有總額上限的單一扣除額制,取代現有種類繁多的扣除項目,達到讓「富人減扣、窮人多扣」的稅基擴大目的,增稅令再度指向富人。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日前提出台灣國民租稅負擔率偏低,應合理擴大稅基並使國民租稅負擔率達到15%目標後,財政部長張盛和即指示幕僚,就現行稅基侵蝕嚴重的個人所得稅進行檢討。
張盛和昨天出席統一發票盃台北場路跑活動,他受訪時表示,台灣近600萬個申報家庭,一年申報的所得總額5.4兆元,可用來減稅的免稅額、一般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則達3.2兆元,比重約六成,課稅稅基僅剩四成,低於國際水準。
因此,財政部計劃在立法院下個會期(約明年2、3月間)提出「綜所稅扣除額減除項目擴大方案」,重新調整現有逾十種所得稅扣除額,並將立委已經提出約45個新增扣除額方案加以整合,納入與經濟弱勢關聯性較高的支出,以及高職學校學費、長期照護等扣除項目。他說,放寬綜所稅扣除額項目,是他退休前最後的大案。
為確保扣除額整合結果,不會出現可扣除總額持續膨脹現象,導致國庫稅收進一步減損,除同步考慮調降儲蓄投資、捐贈等扣除額度外,亦將參考美國、南韓與立法委員曾巨威早先已提出的扣除額遞減做法,建立單一扣除額機制,將每戶可申報扣除金額加以設限,特別是高所得家庭,未來用於扣減綜合所得的各項費用,例如捐贈,保險費等可供減稅的額度,將會隨之下降。
財政部依據曾巨威委員提出的方案舉例,扣除額上限如果訂為60萬元,以101年度申報狀況為例分析,增稅戶數約有21萬戶,且多數集中在所得稅率30%以上的家庭。另依財政資訊中心的資料顯示,3.2兆元總扣除額中,五分位家庭中的最高所得組,平均每戶申報的扣除額是84.6萬元,最低所得組僅有31.5萬元。財政部說,將扣除額列報總額設限,對平均列報金額偏低的中低所得家庭反而有利,減稅利益會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