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基隆市交通隊統計去年行人交通事故共發生214件,造成12人死亡、238人受傷,其中61件是車輛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占近3成;另121件為行人任意穿越車道所造成,占近6成。警方將加強取締行人、駕駛人違規行為。
警方說,持續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並加強宣導行人路權優先的觀念,已受到重視。但從行人車禍案件發現,仍有少數的汽、機車駕駛人漠視行人路權,導致意外發生。
基隆警方統計,去年行人車禍案件中,有6成民眾違規穿越,3成是車輛不禮讓。 圖/警方提供
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説,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當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時,依規定處罰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將把「車輛不禮讓行人」列為重點取締項目,不定時擇定行人穿越與行車轉向交織頻繁的重要路口,如機關、學校、市場、百貨或醫院周遭等處嚴正執法,以導正駕駛人正確路權觀念。
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行近路口時,務必注意有無行人穿越,並讓其先行,轉彎時要注意視線死角。而行人穿越道路時亦注意各方來車,減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