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歐芯萌/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5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包括包裝無糖飲料以及四大家電: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皆免徵貨物稅。三讀法案附帶決議,請財政部、消保機關追蹤業者,是否將減稅利益回饋給消費者。
立委鍾佳濱等人提案說明,鑑於我國肥胖、代謝症候群及心血管疾病的上升趨勢明顯。另據調查台灣40歲以下的年輕族群,每天喝一杯含糖飲料的比率接近25%,長期追蹤發現含糖飲料量與心血管疾病死亡風險有很強的連結,同時具有致癌風險。綜上,科學實證已充分指出「糖」對健康的危害,為使國人減少糖份攝取以增進健康,因此提案修法,無糖飲料免徵貨物稅。

民眾黨團提案說明,目前課徵貨物稅之電器類貨物已較屬一般家庭之民生必需品,電器類貨物可取消貨物稅。持續課徵電器類貨物稅不僅不合時宜,更因為替代性產品日新月異,導致稅收每況愈下,持續課徵貨物稅之正當性降低,應立即廢除課稅項目。僅保留部分高耗能電器,待貨物稅併同整合綠色稅制時,一併檢討處理。
三讀條文明定,飲料品,凡市場機制之飲料品均屬之,其稅率如下:稀釋天然果蔬汁從價徵收8%、其他飲料品15%;前項飲料品「無添加糖者」及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縮果汁、純天然蔬菜汁者免稅。未來財政部將依照進口及產製完稅價格級距,提供飲料品課徵貨物稅及營業稅稅額。
三讀條文指出,四大家電核課10%至13%不等的貨物稅,其中電視機課徵貨物稅13%、錄影機13%、電唱機10%、錄音機10%,由於已是家中必需品且稅收低於一億元,且是家庭生活需要用品,因此修法後給予免徵貨物稅。
財政部長莊翠雲初審時指出,貨物稅本來就有引導消費者消費行為的功能,如果以健康因素,立委們希望可以將免徵,實現貨物稅引導消費者效果,以及減徵貨物稅也支持價格應該回饋給消費者,讓原來價格降低也尊重立委提案。
原文出處 【立院三讀修貨物稅 免徵範圍含無糖飲料、四大家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