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因應近日本土確診案例增加,財政部提出三大稅務紓困政策,包括核實減免牌照稅、營業稅與房屋稅等各稅目,延長各稅目申報期間,另因應紓困條例延長施行,財政部也提供延期與分期繳稅措施、營收驟減業者申請核退留抵營業稅額至明年6月底。
疫情指揮中心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即日起至5月28日全國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呼籲國民減少外出,不少娛樂業、觀光業、餐飲業等業者叫苦連天。
財政部表示,若業者受疫情影響導致停止營業或營業收入減少,各區國稅局將核實減免稅負,在營業稅部分,國稅局表示,自動報繳的業者因開立發票營業額下降,營業稅額也會下降,不用另外調減稅負,但國稅局近日會針對查定課徵營業稅的小規模營業人如攤商、小吃店調查,自動減免營業稅額。
在牌照稅方面,大客車或遊覽車業者若在疫情期間不會使用到交通工具,可向交通管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國稅局會針對停止使用期間免課牌照稅;而房屋稅部分,住宿業者或娛樂場所減少營業面積或關閉,屋主可向國稅局申請暫停營業查核,其房屋稅率可從營業用稅率3%改為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金門縣及連江縣為1.5%),降低房屋稅負擔;娛樂稅方面,強制停業期間可停止課稅。
除減稅以外,為避免群聚感染,財政部也延長各稅目申報期限,自今年5月宣布全面延長營所稅、綜所稅申報期間至6月30日;而繳稅期限原訂為5月17日前的各稅目,例如3~4月期營業稅、4月期貨物稅、奢侈稅、菸酒稅等,財政部公告主動延長繳稅期限至5月31日。
此外,為協助受疫情衝擊者,我國也延長營業人申請留抵營業稅額退還期限、延期(最長一年)與分期繳稅(最多為三年)機制至明年6月30日,以維護營業人與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