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翃毅
談重建不成,「都更孤島」都以透天厝居多,日前新聞報導,北市某雙併公寓,因多數住戶選擇與建商合建進行危老合建,僅有邊間幾個樓層住戶們存有疑慮,住戶指出危老合建不成後,拆除工班來拆屋,但更驚嚇的是,拆的是對面鄰居屋宅,3個月後,鄰居家變成1面牆壁,而他們的住家從雙併公寓,成了「半邊公寓」,氣市府不應發給建商拆除執照,讓他們住家陷於危險之中。
住戶怒氣向建管處提出申請,要求調閱拆照資料,以及相關耐震安全評估報告,並向法務局提出訴願。
危老合建 建商「斷尾自割」尊重不同意者決定
建商拆除半邊公寓,看似荒謬,怎麼可能?申請危老重建,除屋齡30年以上,也要地主100%同意,建商的做法是另類「斷尾求生」,集合多數住戶達到100%同意的危老門檻,由這群屋主來走危老重建程序,尊重不同意屋主決定,「斷尾自割」先拆除同意戶的房屋,剩下的鄰房,就成了「都更孤島」之「半邊公寓」。
建商「斷尾自割」,依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2023年9月6日修正生效之「臺北市領有使用執照建築基地範圍內部分土地申請建築處理原則」,就雙併公寓此類共用樓電梯房屋,經委託設計建築師檢討簽證,對於該棟建築物保留該共用樓電梯間供剩餘建築住戶出入,進行拆除或重建時,得免經剩餘建築所有權人同意。
建商依規定申請,再檢附上「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技師簽證報告」、「建築部分拆除結構安全無虞說明書」等相關文件。整個過程,屋主也會收到建商委託的第3方鑑定單位進行鄰房鑑定的公文通知,先行做房屋現況紀錄,整體來說,屋主不會不知情,資訊落差下,知道卻未必了解狀況,建商依法將公寓剖半拆除,留下錯愕的他們,最後權利只剩因拆除而房屋受損求償究責。
加快危老易發生多數決 決定少數人的財產
危老要重建,看似容易整合,卻也有質疑建商能力,對估算價值的不信任等等原因下,整合難度還是有,而透過各縣市制定領有使用執照建築基地範圍內部分土地申請建築處理原則,為加快老舊建築物重建速度,降低整合難度,吳興街個案公寓被拆半邊的情況,尊重現有使用者決定不會是唯一個案。
國家住都中心網頁記載:都市更新的核心是「人」都是為了讓民眾好好生活,而民主社會要談都更,除了尊重,建議政府法規仍要有配套,而住戶從初期談重建開始,建議積極主動參與,避免資訊不透明,再發生用多數決決定少數人的財產的情況。
【 住展雜誌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談重建不成 除「都更孤島談重建不成」 還有「半邊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