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藝人秦偉被控性侵有罪。秦偉的律師周武榮表示,被害人提告指述被害的時間,距今都很遠,沒有科學跡證,不過,法界對性侵案採寬鬆證據認定,「是潮流問題」,他認為秦偉把馬子的手法都一樣,有道德上的問題,但不至於犯罪,收判後會提起上訴。
周武榮表示,秦偉始終認為與7名成年人是合意性交,也對檢察官起訴的事實不爭執,但否認性侵;檢察官指控秦偉另性侵1名未滿16歲的女子,秦偉則不復記憶。
藝人秦偉被控性侵判8年。(圖/記者陳正興攝影)
周武榮說,對秦偉提告的女子,多在事發很久才提出,最近一次約5年前,還有快20年前的,法官引為證據的都是她們的證詞,她們對案發經過有清楚、完整的指述,法官採信證人對時、地、物的說法,才判秦偉有罪。
周武榮說,秦偉把馬子的手法都一樣,告訴人提告的動機,是怪罪秦偉對感情不認真,產生怨念,並受到媒體報導的影響,導致她們出面向檢警控訴;他認為秦偉談感情在道德感確實有問題,但不見得有犯罪。
周表示,如果法官採取嚴格證據主義,秦偉或許會沒事,不過,目前法院在審理妨害性自主案件時,大多數證據取捨偏向寬鬆,「這是一股潮流問題、趨勢所在」,在收到判決後,會與秦偉研究如何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