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張庭甄/綜合報導
若民眾持有土地或是即將置產,只要牢記「831」和「922」,繳納地價稅不冤枉,更能省下荷包錢。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831」是指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只要是8月31日在土地登記簿登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整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說,如果你買入的土地是在8月31日以前辦妥移轉登記,今年的地價稅將由你負擔;反之,如是在9月1日以後才辦妥移轉登記,那麼納稅義務人還是原土地所有權人。
繳納地價稅口訣「831+922」。示意圖/取自PhotoAC
至於「922」則是指地價稅「特別稅率及減免稅土地的申請截止日期」。由於現行土地稅法規,對於地價稅特別稅率及減免稅土地均有「應於每年(期)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的規定,而每年地價稅是11月開徵,所以9月22日就成為適用自用住宅、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及巷道、騎樓走廊用地等各種減免稅土地的申請截止日期,如果超過9月22日才提出申請,只能從明年開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
稅務局補充,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是民眾最常申請的節稅項目,為活化便民服務,只要在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時,勾選同意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就可以戶籍遷入日為申請日期,稅務局將於收到通報資料後主動辦理查核,並以公文答覆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