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睿廷/新北報導
寒流來襲,保暖商品琳瑯滿目,新北市經發局年前抽查轄內商家貨品,總計579件,結果發現有162件標示不合格,達28%。經發局提醒,民眾在購買時也要注意商品的產地、品質及安全等,以免花大錢買到劣質品。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市售保暖商品眾多,例如發熱圍巾、發熱毯、電熱毯、保暖外套、保暖襪、手套等複合式商品都深受大眾喜愛。市府專案抽查市售保暖商品,確保消費者權益。

經發局指出,本次抽查「服飾」、「織品」、「電器」共579件,有162件不合格,其中58件為發熱圍巾、發熱毯、電熱毯,以未標示製造號碼及製造年分、商品產地、注意事項或警語為主;其餘則為保暖外套、保暖襪、手套,以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資訊、洗標、纖維成分、尺寸、產地等缺失為主。
經發局將依「商品標示法」、「服飾標示基準」、「織品標示基準」、「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辦複查,逾期未改善將罰幣2萬元至20萬元罰鍰,嚴重者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