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維斌/雲林報導
雲林縣麥寮鄉百餘公頃國有地,數十年來被農民從事養殖農耕卻沒有租權,每遇天災無法獲補助或補償,經立委蘇治芬居中斡旋,國有財產局中區分署循口湖鄉國有地承租模式予以解套,昨天開辦租約與漁業養殖登記,讓耕戶終成為合法租戶。
麥寮鄉超過200位農漁民歷代墾耕國有地,面積超過100公頃,限於法令一直未能取得合法承租。蘇治芬表示,國有地無法承租最大問題出在農民墾荒年代已久,無法取得耕作時間的證明,致承租一直受到卡關,經與國有財產署商討,只要取得國有非公用土地於82年7月21日前實際使用的證明書,即可獲承租,前年口湖鄉公所出具證明,讓眾多「黑戶」的國有地耕戶取得租權,台西和古坑也循此模式解套,麥寮鄉懸宕多年的國有地難題也獲解決。
雲林縣麥寮鄉百餘公頃國有地,數十年來被農民從事養殖農耕卻沒有租權。圖/聯合資料照
麥寮鄉公所截至今年3月30日已核發124張時間證明,昨天在後安村活動中心辦理租約及養殖漁業登記手續,國有財產署長曾國基親自把租約頒給第1批50案的農民,未來可享有天然災害補助、農漁民保險等權益福利,安心農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