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法務部提出廢特偵組後可在地檢署設檢肅黑金專組,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昨天意有所指說,特偵組辦的案子都是在台北地檢署轄區,但歷任法務部長一上台就會換北檢檢察長,「接下來,我不好意思講」,他質疑,「有人想干涉,地檢署有沒有能力去拒絕?」
顏大和說,他擔任過北檢的襄閱主任檢察官、檢察長、高檢檢察長、檢察總長,很清楚台北地檢署運作,一、二審檢察官人事每一、二年就調整,歷任法務部長一上任,就會先換掉北檢檢察長,特偵組的案子幾乎都在北檢轄區,辦案對象限於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等與重大貪瀆經濟犯罪案件,如果廢了特偵組,地檢署能抵抗政治力嗎?
顏大和強調,特偵組成立之初,立法保障總長的任期為四年,目的是要讓總長全心全力辦案,不怕政治力干涉;到底特偵組該不該廢,顏大和無奈地說:「給聰明、能幹和未來的政治家決定」。
顏大和指出,特偵組辦案是持續性、專注性及快速機動性。由於外界對特偵組有濫權、辦綠不辦藍等質疑,他解釋,肅貪案件的對象,就是「誰執政涉不法,就辦誰」,例如國民黨目前是在野黨,當然就不是肅貪對象,除非涉貪的人已入閣,那就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