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福其、祁容玉/板橋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計程車收費,長期採跳表總價加30元;淡水區長蔡葉偉昨天在市政會議反映許多區民抱怨不合理,建請市府取消。交通局長趙紹廉說,將在兩個月內完成檢討評估,最快年底前實施調整方案,不排除取消總價加30元。
新北市淡水區的計程車的計價方式,長期採跳表總價加30元,引發民眾抱怨,不排除在年底前正式取消。(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新北市29行政區除了淡水、烏來及瑞芳因早年被列為「偏遠觀光區」,2、30年來計程車運價都另訂費率,與其餘26行政區、北市採1.25公里70元起跳價及每250公尺加收5元的費率不同。
淡水區長蔡葉偉昨天在市政會議指出,淡水有15萬3千位居民,許多人抱怨搭計程車比其他區貴30元,非常不公平,而且市府「好孕專車」補貼孕婦最多20趟、4千元計程車資,也未另提供淡水區孕婦每趟多30元。屢有區民反映,盼取消淡水區計程車資加價30元。
「淡水區計程車運價的確可以檢討。」交通局長趙紹廉說,早年3區費率不同,主因是同屬偏僻觀光區,計程車進入後常空車折返,為補貼運將油錢而另訂費率。不過淡水近年有捷運及發達的公路、水路交通,與烏來、瑞芳的條件已不同,而且已有許多外縣市民眾遷居淡水,當然不習慣另須加價,「區民的意見算是滿合理的」。
此外,計程車費率不宜一市多制,若可調整一致就盡量調整一致,也可減少民眾困擾。若取消加價30元,可能會有更多民眾願搭計程車,降低空車率或候客時間,對運將收入不見得不利。
趙紹廉說,目前淡水的計程車應有1至2百輛,不過運價涉及油料、旅次及旅程,交通局將在兩個月內完成調查評估,包括短程、長程旅次多寡,再聽取地方人士、運將意見,在兼顧乘客、運將權益下,訂出取消30元、調降加價金額或維持現狀等方案,最快年底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