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保光、徐如宜/高雄報導
高雄地檢署、高市環保局昨聯手查出日月光K7、K5、K11 廠未經准許可,預設海洋放流管,且K7廠還被逮到用海放管排放汙水,被依水汙染防治法再罰27萬元。
環保局表示,日月光K7廠惡性重大,停工已成事實,預計兩天內就會寄出停工令。今天上午八點起,將連續對K7廠全天候盯廠,稽查廢水處理。
環保局表示,日月光在九月間曾向環保局申請,十月五日因進行排水改善工程,請求讓K5、K7廠把放流水排入楠梓加工區下水道系統,擬借道加工區的海放管排汙,但環保局並未同意。
昨天清晨檢方查獲K7廠出現一條海洋放流管直通加工區揚水加壓站,再經由海洋放流管放流,並繳交汙水處理費給加工區管理處;另K5、K11廠都有類似管線。
環保局主任祕書張瑞琿表示,這三廠既是申請陸地放流,就不該再透過海洋排汙,以規避廢水稽查,將追查管線如何架設?是誰同意的?
楠梓加工區處環保景觀科長王炳琳指出,三家工廠有向加工區提出海放計畫,海放管只是「備而不用」,不知未獲環保局同意設置。
加工區廠商透過陸地放流管排汙不用繳費,但經由加工區下水道的海洋放流,每噸要繳交汙水處理費6.8元。
據悉,日月光K7廠十月五日遭查獲利用海洋放流後,已主動把廠內海放管鋸除,並「封存」加工區下水道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