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綜合報導
進入後疫情時代,觀光旅遊轉趨熱絡,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提醒,以日或周計價,供短期住宿服務的房屋,無論自有或承租,皆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租屋市場在疫情期間深受影響,進入後疫情時代後,有民眾將長期出租的套房改為日租型,提供給國內旅遊的短租客使用;同時有一群長期旅外的民眾在疫情結束後再度出境,也將國內居所改為日租型短租,賺取租金貼補。
台中地方稅務局表示,日租套房是以日租或周租方式,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不特定人士休息或居住,並收取費用,性質上與旅館業相同,屬經營旅館業務,提供該服務的房屋,應依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