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劉朱松/台中報導
台中市環保局限期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簡稱中火)4月30日前,應提出廢水污染改善計畫書,雖中火已在期限內提出,但計畫部分內容及執行改善期程,仍未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環保局2日宣布,1日正式退回中火計畫書,限6日前補正,再送環保局審查。
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經初步檢視計畫書內容,部分不符法令規定,因此先予退件,並請中火在5月6日前補正。
台中市政府要求中火於本月6日以前補交改善計畫。(好房網資料中心)
此外,為嚴謹審查中火改善計畫書,確實降低污染物,環保局將於5月10日前,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議,再請中火依照審查會議結論進行後續改善。
至於改善期間,環保局仍將持續監督中火廢水處理設施的操作及查驗排放水質,如有違規情形,將予重罰,絕不寬貸。
中火的放流水2019年1至3月間,共三次遭環保局採樣檢測不合格,台中市環保局4月15日裁罰2,000萬元,創國營事業罰款新高。中火雖4月30日提出廢水污染改善計畫書,但計畫部分內容及執行改善期程,未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環保局1日下午正式退回中火上述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