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盧金足/台中報導
春節連假交通不打烊!台中市政府25日表示,春節市區公車照常服務,2月4日(除夕)至2月10日(初六)公車班次調整,首班及末班車維持原核定假日時刻發車;春節計程車運價加成措施2月1日至10日實施,計程車一律啟用「春節費率」,每趟次加收50元,11日起恢復原規定收費。
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台中市自2月1日凌晨零時起至10日24時止,實施春節計程車運價加成措施,每趟次加收50元自動計入車資,計程車全面換新表,乘客需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需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模式。
春節計程車一律啟用「春節費率」。(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計程車司機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僅能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乘客只要支付計費表上所顯示車資,避免計費表顯示車資後又額外加收費用產生爭議。
葉昭甫說,為使辛苦的公車司機返家過年,市區公車於2月4日當日14時至24時班次減半,末班車時刻不變;2月5日至10日期間,將依各路線班次多寡分為4個級距調減發車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