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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魯迅 二次買房記

#地方 #魯迅買房 #周作人 #周樹人

文/林懷青(本文摘自《活在民國也不錯》,野人文化出版)

與思想上的苦悶相比,家庭的破裂對魯迅的打擊更為巨大。作為周家的長兄,他和二弟媳在財政權上的矛盾終於徹底爆發了,這直接導致了周氏兄弟──周樹人和周作人的失和,說是「失和」,其實是「大打出手」……

公務員和思想家這兩種身分在任何時代都是很難調和在一個人身上的,何況是公務員周樹人和思想家魯迅。對北洋政府的種種逆行,魯迅經常仗義直言乃至挺身而出,這終於引來了教育部上司的忌恨,總想找機會把他開除了,但搞笑的是,北洋政府大官們的任期實在都太短了,沒有哪一個教育部長比公務員周樹人在部裡的資格還要資深,經常是還沒等教育部長把周樹人開除,自己就先被解職了,而周樹人和教育部的同事相處得都極好,一有風吹草動,都站出來維護他,這讓教育部長們也無可奈何。

其實,就連教育部都是一個很尷尬的部──雖是政府部門,但經常發不下工資來,以至於教育部自己也經常向別的部鬧罷工、討薪,這在中國的官場是前所未有的事。

與思想上的苦悶相比,家庭的破裂對魯迅的打擊更為巨大。作為周家的長兄,他和二弟媳在財政權上的矛盾終於徹底爆發了,這直接導致了周氏兄弟──周樹人和周作人的失和,說是「失和」,其實是「大打出手」。

翻開魯迅的日記,兄弟二人在失和之前還仍同以往一樣開心大採購了一回:

《魯迅日記》:

七月一日晴。星期休息。晚風。無事。

二日晴。無事。

三日曇。休假。寄三弟信。與二弟至東安市場,又至東交民巷書店,又至山本照相館買雲岡石窟佛像寫真十四枚,又正定木佛像寫真三枚,共泉六元八角。下午伏園來,並持交錫馬一匹,是春台之所贈。

東安市場是北京城最核心的高級商品交易場,吃、喝、玩、樂都能找到最好的。周氏兄弟到此自然不是為了玩樂,而是為了買書,這幾乎是他們唯一的娛樂,也是共同的娛樂。這時候魯迅還不知道家庭風暴已經在醞釀了。

九日曇。勞頓,休息。無事。

十八日曇。午得久巽信。晚微雨。

十九日曇。上午啟孟自持信來,後邀欲問之,不至。下午雨。

兩兄弟才大採購後不久,變故陡生,日記裡不稱「二弟」而改稱「啟孟」即是警訊。周作人拿來的那封信的內容是:

魯迅先生:我昨日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難,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七月十八日,作人。

周作人放下這封信就走了。這封信讓後代讀者們看得不知所云,實際上魯迅也不明白弟弟為什麼寫這封信,所以才「邀欲問之,不至」。但是,決裂就這樣產生了,魯迅只有搬走,離開這個自己親手買下的大宅子才能解決問題,說走就走,馬上叫仲介看房子搬家:

二十六日晴。上午往磚塔胡同看屋。下午收拾書籍入箱。

二十九日晴。星期休息。終日收書冊入箱,夜畢。雨。

魯迅被趕出八道灣之後租住的磚塔胡同六十一號。

兄弟既已失和,分手就要趕快。周作人原本想讓大哥「不要到後邊院子裡來了」,但魯迅怎麼可能繼續忍下這口怨氣?看好房子後迅速搬走了。

八月二日:下午L夫婦移住磚塔胡同。

「L夫婦」當然就是魯迅夫婦。這時候的周作人不要說「大哥」,連「魯迅」這兩個字都不願寫了。仇恨可謂大到讓人咬牙切齒了。周作人自然是不願魯迅徹底搬走的,因為在一起住的話還能繼續讓自己的媳婦兒掌握財政大權。魯迅執意要走,仇恨更加一層了。

八月二日:雨,午後霧。下午攜婦遷居磚塔胡同61號。

磚塔胡同新居是匆忙之間租下來的,其實大大不適合居住,魯迅只好繼續找仲介看房。

二十日小雨。午後與李姓者往四近看屋。下午大雨。

二十一日晴。上午收二月分奉泉四元。午後母親往八道彎宅。

二十二日晴。上午得三弟信並泉十五元。下午與秦姓者往西城看屋兩處。晚伏園持《吶喊》二十冊來。

三十一日晴。上午母親往新街口八道灣宅去。下午同楊仲和看屋三處,皆不當意。

九月一日曇。上午崔月川來引至街西看屋。

十三日曇。上午和孫來。下午同李慎齋往宣武門附近看屋。

二十日曇。下午潘企莘來,同至西直門內訪林月波君看屋。

二十四日曇。欲買前桃園屋,約李慎齋同訪林月波,以議寫契次序不合而散,回至南草廠又看屋兩處。下午訪齊壽山,還以泉二百。咳嗽,似中寒。

看來看去,終究沒有滿意的。主要原因是魯迅的老母也不堪忍受二兒媳,願意和魯迅同住,而母親住慣了自己的房子,已經對租房沒有啥興趣了。魯迅四處奔波看房,與各色人等交涉,急火攻心,肺病大復發了。好在找來找去,命運之神終於讓他找到了合心的房子──阜成門內三條二十一號。這是一個小小的四合院,但足夠魯迅夫婦和老母居住。房子的價錢是八百元大洋,雖然仍是不貴,但魯迅財政吃緊,只有向朋友借錢才能順利買下。

三十日晴。午後楊仲和、李慎齋來,同至阜成門內三條胡同看屋,因買定第二十一號門牌舊屋六間,議價八百,當點裝修並丈量訖,付定泉十元。

魯迅買的這所房子說是「房子」,其實跟一片廢墟差不太多,魯迅買下來之後花了五個月的時間重建房子,等於是買地蓋房了。這所房子是他在北京最後的居所,也是老母和朱安夫人終老的地方。我們現在還能看到原貌的也是這所房子,如今它是魯迅博物館的一部分了。而周作人佔據的八道灣豪宅如今已經被人逐漸忘卻,還有拆遷之虞。

魯迅搬走後,本來兄弟兩個可以相安無事了,但這場爭鬥竟然以激烈的打鬥收場。搬家幾個月後,魯迅回到八道灣豪宅去取自己的東西,氣惱的周作人夫妻沖進來大打出手:

下午往八道灣宅取書及什器,比進西廂,啟孟及其妻突出罵訾毆打,又以電話招重久及張鳳舉、徐耀辰來,其妻向之述我罪狀,多穢語,凡捏造未圓處,則啟孟救正之。然後取書、器而出。

本來幸福的家庭生活就這樣以相當不體面的方式結束了。魯迅多年積累的書籍文物大多沒有取出來,成了周作人的財產。

公務員魯迅第二次買房一點都不高興。他實際上在新居所沒住多久就又再一次搬家了╴╴下一次搬家是永遠地逃離北京了,在新的城市,他不再是教育部公務員,而是純粹的思想家魯迅了。

(本文摘自《活在民國也不錯》,野人文化出版)

林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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