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立勳、葉德正/綜合報導
針對有民眾爆料房屋稅重複課稅問題,北市稅捐處長黃素津強調,台北市的確未扣掉地價,但無重複課稅問題。新北市財政局副局長黃育民表示,路段率是政府反應房屋座落地區的經濟活力、區域繁華的工具,扣除地價屬較中性存在,非重要考量,民眾有疑慮可申請復查,提請訴願救濟。
北市府表示,沒有重複課稅問題。(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黃素津表示,房屋稅稅基是以公告地價為主,不是直接從稅基扣除地價,考量房屋所處地段的交通、商業繁華程度等對路段的評價設定路段率,其精神當然將「地價」考慮進去,所以不可能減掉地價,也沒有重複課稅問題。
台北市稅捐處指出,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條文內容為「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的供求概況,並比較各該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與該律師指稱「路段率」意思不同,沒有減除地價問題。
至於為何退稅,要看訴願書退稅說明,但認為應是律師對條文有所誤解。針對趙文銘指記者會上,黃素津承認路段率未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未減除地價部分,昨天記者致電黃素津,但黃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其回應。
黃育民解釋,現行房屋稅的路段率,是反應房屋座落地區的經濟活力、區域繁華的工具,做為房屋稅加減稅的參考,他舉例板橋地區交通便利、商業發展繁榮,路段率較高,反之貢寮地區路段率低,房屋稅也較低,才能盡量達到公平。
黃育民指出,當初立法有加入減除地價部分,但扣除地價屬於較中性的存在,因光憑交通、商業繁榮因素,就已足夠訂定路段率。黃育民強調,他目前沒有卷宗了解該名律師的退稅理由,但民眾若對房屋稅課徵有疑慮,可以申請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