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縣府與欣榮焚化廠簽約焚燒廢棄物,縣議員張火爐認為縣府提供的垃圾量不足,竟還讓業者請領處理費,建議把舊有廢棄掩埋場垃圾挖起焚燒,彌補不足的垃圾量。環保局長陳世偉指出,縣府確有計畫清理舊有垃圾掩埋場,但近幾年提供垃圾焚燒量都是足夠的。
桃縣府與欣榮焚化廠簽約焚燒廢棄物,有議員認為縣府提供的垃圾量不足。(圖/欣榮焚化廠/翻攝自google map)
張火爐表示,欣榮焚化廠月燒垃圾量,要一千三百噸左右,但很多時候僅約八百噸,卻照樣足額領取處理費;尤其垃圾減量後,縣府提供不足的垃圾量,建議把舊有的三湖垃圾掩埋場、約三公頃垃圾挖出燃燒剷除。
陳世偉指出,與欣榮的合約是以「年」為計算基準,至於不足處,舊有掩埋場的垃圾剷除有進行規畫,而欣榮也可收部分事業廢棄物;他指出,若楊梅市公所有意協助處理三湖垃圾場分類,環保局願意處理舊垃圾。
環保局廢管科長呂明錡指出,與欣榮的合約垃圾處理量一年要有卅七萬兩千三百公噸保證量,過去十年間所提供的垃圾量都是足夠。他解釋,焚化廠每年有兩次、共兩個月的歲修時間,因此才會有時達不到月焚燒量的假像,但整年度的焚燒量確定是超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