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郁淳/台北報導
台北市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上限102年調降為495元,觀光傳播局表示,每戶每月調降20元,如果是採年繳的收視戶,則從6,140元調整為5,880元,減少260元。去年已預繳今年收視費用的收視戶,可向有線電視公司申請退還溢繳費用,或由有線電視公司於下期帳單扣抵。
北市觀光傳播局與有線電視合作拍攝高畫質節目「台北我的最愛」

觀光傳播局表示,今年台北市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上限,由去年的每戶每月515元調整為495元,調降20元,調降幅度3.88%,調降金額、幅度均為全國各直轄市、縣(市)之冠。
另外,季繳、半年繳、年繳折扣下限也分別由10元、20元、40元調高為15元、30元、60元,也就是季繳由1,535元調整為1,470元,減少65元;半年繳由3,070元調整為2,940元,減少130元;年繳由6,140元調整為5,880元,減少260元。
觀光傳播局說明,有線電視收視費用公告規定,收視戶如在去年已經預繳今年的費用,有線電視公司應退還差額,或在下期收視費用扣抵。另外,部分有線電視公司以展延收視期間方式扣抵,也就是延後下期帳單起算時間,同樣符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