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鍾釗榛/整理報導
政府在眾多住宅政策中,住宅補貼與民眾生活最相關,補貼分為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種,當中已租金補貼申請戶數最多,也是審核通過最高的項目,今(106)年度共有6.6萬戶申請,將有6.1萬戶審核通過,核可比例高達92%。
今年度共有6.6萬戶申請,將有6.1萬戶審核通過,核可比例高達92%。(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為了減輕民眾生活負擔,府一直有提供租金補貼、以及買房子或修繕房子貸款的利息補貼。內政部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已於8月底截止申請,並由各地方政府辦理審查中,預計於12月底前完成審查。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截至今年9月11日止,租金補貼有6萬6,552戶申請,現在正由各地方政府審查中。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請營建署持續督促各地方政府,儘速完成申請案件的審查作業,讓有需要的民眾可以早日獲得補貼。今年度計畫提供租金補貼6萬1,051戶,內政部強調,超過計畫補助戶數的部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也可以運用地方經費加碼提供補助,以照顧更多民眾的居住需求。
申請租金補貼具備條件:
(一)年滿二十歲。
(二)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均須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四)家庭年收入低於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且家庭每月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低於本部或直轄市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具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證明文件者,家庭暴力加害者之收入得不併入計算。
國民住宅承租戶、九二一震災新社區承租戶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不得申請租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