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成蔭、江婉儀/新北報導
新北拚2050淨零碳成效,新北建築師公會反映,中央建築法規對綠建築設計有諸多限制,影響設計,希望新北比照台中透過自治條例, 以「綠能設施」名義延伸陽台深度,打造更多綠化空間。民眾擔心片面圖利業者,認為應保證提供合理優惠給消費者,否則乾脆別改。新北城鄉局表示,將提修正草案,最快年底前擬訂修正草案。
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2條規定,陽台僅能向外延伸2公尺,台中透過「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及回饋辦法」突破,以「綠能設施」名義避開中央限制,可達4公尺,總樓地板面積增加10%容積獎勵,建築師們認為可幫助建築物隔熱,減少空調負載,建議新北比照。

新北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崔懋森表示,依現有法規當然能設計出建築,但很多規畫受限,現在最希望陽台能解套,可帶來更多綠能減碳空間,公會已經成立專案小組,希望透過修法,讓適合新北特色的新建築有更多發展。
漢皇建設總經理黃志桐表示,台中市的規定確實比較靈活,可用不同的材料跟造型呈現陽台。雖然修法對設計美學上有助益,但還是要多考慮,使用者如果沒有做好後續管理,如排水等,就會有維護管理問題。
但民眾擔心,延伸的空間對業者來說是利潤,對民眾卻可能是負擔,廠商會因此提高售價,以目前新北都會蛋白區1坪也要30到50萬元價位計算,購屋可能要多出60到90萬元。要求屋者也該獲得相關比率的利益,如減免費用,否則就只是圖利業者而已,對一般消費者沒有太大幫助,如果不能保證民眾受益,乾脆別改。
新北市議員陳永福表示,陽台擴增並綠化的構想很好,但實際居住的空間沒有增加,就怕最後吃虧的還是要買房的民眾。市議員連斐璠也說,現在還是先解決多數人實際居住問題,且修法時程也長,建議可從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著手,或者乾脆中央直接修法反而比較快。
新北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從台中的案例觀察可以執行、操作,城鄉局會修訂「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但因縣市間有差異,新北城鄉發展也不同,包含執行細節、適用區域要在整開區、老舊區域或試辦區域等,都還需要討論。
黃國峰說,從淨零碳角度及目前建築趨勢,都覺得要往好的方向走,後續會將施行細則納入修法研議,評估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可擬出修正草案,看能否在明年市政會議上通過,依程序送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