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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兩標準 侯要林洲民道歉

#文化大學 #都發局 #林洲民 #大群館 #侯友誼

中國時報記者林縉明、張潼、葉德正/新北報導

文化大學大群館是否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爭議,台北市都發局昨認定,大群館的確供學生住宿使用,非為教育設施,已違規使用,今將發函給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其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並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應盡速改善,維護學生住宿權益。

至於改善期限多久,以及如何改善,都發局並未提及。不過依都發局日前對外說法,若認定違規,將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可依都市計畫法開罰,第一階段開罰6萬元,第二階段開罰10萬元,仍未改善第三階段罰30萬元,及斷水斷電。

台北台北市都發局3日認定中國文化大學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都發局長林洲民下午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中央社)

台北市都發局3日認定中國文化大學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都發局長林洲民下午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中央社)

模稜兩可 人民如何遵從

針對都發局認定大群館違規使用,侯友宜辦公室發表三點聲明,質疑都發局內兩套標準,教育部跟地方對於土管條例認定又不同,且北市府都市計畫書也無「特住二」不能有教育設施的規定或任何說明,「文大租不可以,民間租就可以,如此荒謬規定人民如何遵從?」北市都發局局長林洲民難道不需要出來道歉?

侯辦指出,林洲民公開強調該局內部有都計、建管兩個系統,兩個系統對文大宿舍的認定不相同,為何林局長可放任同一局內有兩套不同認定,官方認定事涉人民財產相關權益,林局長難道不需要因為內部管理混亂而向社會道歉?

中央地方不同調 聽誰的

侯辦也說,林局長指此案態樣歸屬「土管條例」規定的「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但主管機關教育部又認定大群館確屬教育設施,中央與地方兩機關認定不同,民眾究竟該聽哪一邊?

侯辦說,林局長聲稱「住二特不能有教育設施」,大群館所在位置屬土地使用分區中的「住二特」,據北市府2008年公告的「變更台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區為特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並無「特住二」不能有教育設施的規定或任何說明。

面對外界質疑大群館公安檢查過去都符合規定,拖那麼久才發現建物土地分區使用違規,林洲民指出,1997年大群館申請使用執照為集合式住宅,市府2012年到場檢查,發現大群館提供學生住宿,要求文大以建管標準的H1類組宿舍消防標準進行公安檢測,但不代表大群館符合土管規定,可以做為寄宿住宅。

柯稱直接租學生 就合法

對於大群館從2012年至今,在建管認定為宿舍,但土管仍是集合式住宅,相關單位未要求改善、開罰,林洲民解釋,建管與土管是兩套法系,該地可出租給學生住宿,但不得以文大為主體做為學生宿舍,過去因行政怠惰沒發現,市長已要求都發局改進。

林洲民進一步表示,過去又昱曾來文詢問是否可以租給學生,當時清楚回答可以提供學生住宿,但未同意做為文大學生宿舍,又昱認知上可能有所誤解。

台北市長柯文哲則說,又昱與文大簽約,文大再出租給學生是違規,又昱直接租給學生就合法。柯強調,這是幫所有人解套、也幫自己解套,從韓國瑜、吳音寧、侯友宜,怎麼做人家都會不滿意,他就盡量維持中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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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縉明、張潼、葉德正/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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